关于报告厅使用的相关规定
一.每周活动安排为3个场次,时间控制在3-4小时,当日其他活动往后顺延,时间冲突的活动场次由各申请部门协调延期。
二.各部门及使用单位在活动期间应安排辅导员或活动负责老师做好现场秩序及卫生维护,如发现学生吸烟、食用食品并将垃圾遗留厅内或活动结束后未打扫,对该部门或组织下次申请不予批准。
三.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座位数60%或谎报申请参会人数,对该部门或组织下次申请不予批准。
四.使用期间,对使用部门在会场内粘贴各种胶带行为制止后仍使用的,对该部门或组织下次申请不予批准。
五.对于参会学生不配合工作人员安排,私自动用设备,辱骂、威胁工作人员,恶意损坏场内设施,将追究负责老师责任,并视情况终止该活动。
报告厅为学校公用场地,请各部门配合后勤管理,爱惜场地设备,才能更好地配合教学任务和丰富学校相关活动。
后勤处
二O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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