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用车管理,根据集团及武工院字〔2016〕16号文件精神,现将车辆使用及其经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4月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工作时间内的的士票,非紧急情况因公外出乘车须优先考虑公交、地铁等市内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使用学校公务车由后勤处车队统一调度。在学校公务用车统一调度紧张的情况下,后勤处将采取滴滴企业快车服务方式来安排车辆。
二、后勤处按部门设立滴滴企业版账户,各部门财务联络员为分账户管理员。使用时,由财务联络员通过APP客户端或滴滴企业版后台填写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由及乘车地点等信息进行叫车。
三、每月10日前使用部门须向后勤处车队上交上月的用车明细表(通过滴滴企业版后台打印),用车明细表纸质版须按照财务处的审批权限规定签字盖章,并注明经费所属的预算项目。用车费用每月由后勤处集中统计并从使用部门的相关预算经费中列支。
四、具体要求参见武工院字〔2016〕16号《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车辆使用及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
五、请各单位财务联络员于2016年3月28日之前办理分户事宜。联系方式:81820201、18971192039(肖队),81820296(蔡老师)。
六、由后勤处及财务处负责解释。
后勤处 财务处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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